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欢迎访问: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
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层换届大会顺利召开

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层换届大会顺利召开

  • 分类:公司动态
  • 作者:王悦
  • 来源:行政部
  • 发布时间:2025-05-20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层换届大会顺利召开

【概要描述】

  • 分类:公司动态
  • 作者:王悦
  • 来源:行政部
  • 发布时间:2025-05-20
  • 访问量:0
详情

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层换届大会顺利召开

 

  2025年4月24日,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了高层领导换届大会。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副院长汪红兵,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陈柯羽,下属经营机构党支部书记、杏林药业原董事长王洪,事业拓展部副主任陆媛媛,杏林药业新任董事长吴剑坤,杏林药业党支部书记、原执行经理黄健,杏林药业新任总经理王金钢、杏林药业新任副总经理陈占功、杨秀贵及杏林药业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第一项,由医院党委副主任陈柯羽宣读中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委员会对杏林药业新一届领导班子的任命决定:任命吴剑坤同志为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任命王金钢同志为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任命陈占功同志为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任命杨秀贵同志为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会议第二项,杏林药业原董事长王洪发表了任期届满讲话。首先对全体职工的支持与付出表示衷心感谢。从企业转型、人才培养、多元化发展等方面,对全体职工共同努力所取得的成绩一一列举,表示肯定和欣慰。祝愿公司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蒸蒸日上,取得更多的辉煌。

  会议第三项,杏林药业原执行经理黄健发表了任期届满讲话。发言中深情回顾了在公司的工作经历,对于上级领导的信任和支持、全体职工的配合与付出表示衷心感谢与深深不舍。她表示,虽然即将离开工作岗位,但会始终关注公司的发展,相信杏林药业在新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将再创佳绩,并祝愿全体职工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会议第四项,两届领导班子交接。杏林药业新任董事长吴剑坤、总经理王金钢为原董事长王洪、执行经理黄健送上真挚的祝福,献上花束,表达敬意。这一刻全场感动,掌声持续。

  会议第五项,杏林药业新任董事长吴剑坤代表新领导班子进行表态发言。在发言中感谢院领导、董事会及全体股东的信任和重托,感谢王洪董事长、黄健执行经理领导团队打下的良好基础以及全体职工的支持。她表示,陪伴杏林药业成长的数年中,看到公司的成长与发展,深感自身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领导班子将不辜负上级的殷切期望,在院党委的带领下,协同全体职工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围绕医院高质量发展,为杏林药业再创辉煌。

  会议第六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副院长汪红兵讲话。其充分肯定了杏林药业原领导班子在任期间的工作成绩,指出了领导团队在现代化管理、科技创新、多元化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对新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能力和过往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殷切嘱托:希望新一届领导班子要立足长远、科学谋划企业发展路径,行稳致远,将企业做大做强;加强团队建设,凝聚集体合力,团结一致,提升干部队伍竞争力;此次任命为起点,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作风、更强的担当,带领杏林药业开创发展新局面。预祝杏林药业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走向下一个辉煌。

  此次领导换届大会的顺利召开,充分体现了上级党委对杏林药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发展的高度重视。全体职工纷纷表示,将坚决拥护上级决定,全力支持以吴剑坤董事长为核心的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在其带领下,凝心聚力,共同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在新的征程中续写杏林新的辉煌。

 

 

                                                供  稿:行政部

                                                编  辑、图片来源:信息管理部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推荐产品

Recommended products

推荐新闻

Recommended news

0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疫苗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和供应,规范预防接种,促进疫苗行业发展,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疫苗研制、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法所称疫苗,是指为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免疫接种的预防性生物制品,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
0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04-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521913
联系邮箱:xinglinyaoye@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聚富苑工业区

快速导航

首页                    公司简介              产品中心          
新闻资讯             合作伙伴              联系我们

关注我们

 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号:京ICP备2021017007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北二分

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