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欢迎访问: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
中央党校退休职工中医药文化体验活动

中央党校退休职工中医药文化体验活动

  • 分类:企业文化
  • 作者:
  • 来源:行政部
  • 发布时间:2025-12-22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中央党校退休职工中医药文化体验活动

【概要描述】

  • 分类:企业文化
  • 作者:
  • 来源:行政部
  • 发布时间:2025-12-22
  • 访问量:0
详情

红心映杏林・巧手制药香

中央党校退休职工中医药文化体验活动

 

    当红色初心邂逅千年杏林智慧,当岁月沉淀遇见古法药香雅韵,一场兼具文化传承与养生实践的中医药之旅即将启程!为丰富中央党校退休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医药文化,中央党校联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下属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特举办 "红心映杏林・巧手制药香" 中医药文化体验活动,诚邀 退休老师们共赴这场沉浸式文化盛宴。

 

    本次活动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周五)上午 10:00温情启幕,活动场地位于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这里既有配备专业设施的中医药实践空间,更有承载千年医药文明的特色展区,将为退休老师们打造一场集参观研学、健康科普、手工体验于一体的全方位中医药文化之旅,让大家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感受传统文化魅力。活动精心规划了七大特色环节,每一站都暗藏惊喜与干货。

    走进中药饮片调剂室,亲眼目睹药师们以"齐眉对戥"这一代代相传的严谨技法,完整呈现审方、调剂、复核的全流程,感受中医药"药无小事"的专业精神与精准魅力。

 

    探访现代化仓储管理区,了解智能温控、湿度调控等先进养护技术如何为药材品质保驾护航,见证传统药材在现代科技加持下的品质坚守。

    在中药标本展示厅,近千种形态各异的中药材标本、疗效显著的医院明星制剂、承载非遗技艺的特色制剂及创意十足的中医药文创产品悉数亮相,静静诉说着中药与运河文化交融的独特故事。

    漫步中医药文化长廊,循着清晰的时间轴线,追溯中医药从远古起源到理论成熟、从典籍传承到现代发展的完整脉络,在一步一景中触摸千年智慧的历史温度。

 

    最令人期待的健康讲堂环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主任药师、北京健康科普专家、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吴剑坤教授亲自主讲。吴剑坤教授深耕中医药大健康领域数十载,将冬季 “闭藏” 的气候特质与老年群体的体质需求进行分析,深入浅出地分享冬季家用膏方的养生知识与制作技巧,让膏方功效与日常养护相辅相成,真正发挥中医药的 “治愈魅力”。

 

    在中药文化体验馆内,大家亲手调配安神香囊,精选具备静谧安神功效的薰衣草、养心宁神的酸枣仁、清甜解郁的茉莉花、舒悦心境的合欢花等天然药材,在研磨、称量、调配的过程中舒缓身心;还体验了传统健脾消食大蜜丸的制作,亲历中药粉末与炼蜜融合的古法合坨工序,解锁"丸剂养生"的古法技艺,将成品带回家中,让沁人药香常伴左右。

 

 

    最后,在杏林文化馆中,一同回望中药生产企业从传统作坊式生产到现代化标准加工的发展变迁,感受中医药文化在当代的传承创新与蓬勃生机。

 

    传承中医药文化,共享健康雅致生活。这场 "红心映杏林・巧手制药香" 活动,既是一次文化寻根之旅,也是一场温馨的老友相聚。在药香氤氲中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在动手实践中收获健康与快乐!

 

                                                                                        北京杏林药业行政部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推荐产品

Recommended products

推荐新闻

Recommended news

0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疫苗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和供应,规范预防接种,促进疫苗行业发展,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疫苗研制、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法所称疫苗,是指为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免疫接种的预防性生物制品,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
0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04-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521913
联系邮箱:xinglinyaoye@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聚富苑工业区

快速导航

首页                    公司简介              产品中心          
新闻资讯             合作伙伴              联系我们

关注我们

 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号:京ICP备2021017007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北二分

疫情防控